基建与工程管理处是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校园总体建设规划编制、年度基本建设规划,基本建设各类项目(含校舍整体维修改造工程)的立项、设计、招标、建设、验收、运维等全过程管理,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基础保障。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和一校两地三区的校园布局,负责组织编制校园总体建设规划,负责制订、组织实施年度基本建设项目计划。

二、负责组织编制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项目论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初步设计等文件,并审核报批。

三、按照学校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测绘、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与设备采购等相关单位招投标工作,并依法签订合同。

四、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前期报建相关手续的办理,落实好工程建设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五、负责学校建设项目工程实施和管理,组织工程项目例会,监督监理、施工单位按图施工、规范作业,加强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和进度、质量、造价控制,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参建单位,对接行政主管部门。

六、负责做好基建相关材料及设备的市场信息调研以及施工单位乙供材料及设备的质量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和质保期内维修等工作,协助资产与产业管理处做好产权办理工作。

八、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协助审计与法务处做好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协助财务处做好工程项目决算工作。

九、负责校舍整体维修改造工程的设计、造价、合同签订、施工管理、验收及建档等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同配合做好学校其它部门工作中涉及本部门职责的工作。